星期五, 7月 11, 2008

人不能太幸福

人要能知足,不能太幸福。
活了近三十個年頭,突然有了這樣的想法。
幸福,是多少人渴望的東西,希望自己幸福快樂,沒有什麼煩惱。情人深戀著自己,事業家庭一把罩。
多麼幸福的美景丫。但是,人又是永遠不知足的動物。為什麼老公無法賺跟王永慶一樣多的錢?為什麼老公沒有像郭台銘那樣對戀人丟錢丟得不亦樂乎呢?為什麼小孩不是全能的呢?為什麼跟人家一比,我自己的東西少得那樣可憐呢?
要比較才會進步,但我相信是要跟自己比較才會進步。
人真的佷奇妙,擁有了這個,又希望擁有那個。
反倒不如知足,我不要太幸福,我會努力培養對自己及未來的知足。
或許,我找不到另一半,但我會學著不要當成大姐說的變態老處女。
或許,我的錢不會多到可以做撒魚餌的快感,但我會努力讓自己的老年不虞匱乏。
我沒有美到可以去當模特兒,但我會努力讓自己保持一身乾淨清爽。
我沒有有人緣到人人都愛,但我會努力經營讓自己的好友是一輩子的。
我的桃花不夠旺,但我會努力當個健康的小草,希望能吸引喜歡草地清新的另一半。

我的夢想不大,或許仍是無法一一實現。但只要有沾到邊,我也心滿意足了。
我努力讓自己的心,不要太不容易滿足。
人要能知足,就能過得幸福。

我很知足,所以現在很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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